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可以要回彩礼吗?

男女在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领取了结婚证就会成为正式的夫妻。而在结婚之前可能会要求男方支付给女方结婚彩礼,当然彩礼的给付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要是男女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可以要回彩礼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四)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五)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六)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二、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
  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还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三、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共同生活,这肯定都是不利于夫妻关系和谐的,也很容易导致夫妻很快离婚。至于此时是否能退婚结婚彩礼,则需要当事人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具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的退还彩礼的情形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中的诉讼制度分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诉讼制度分类有哪些?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的还有公司企业,近几年我国的各个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大......


·醉驾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醉驾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


·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吗?
      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吗?案件审理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这两种证据下又细分了好多种类。证据中有一种叫做证人证言,是由证人进行陈述形成的证......


·犯罪既遂和未遂同时具有如何量到?
      犯罪既遂和未遂同时具有如何量刑?当犯罪既遂与未遂情况并存时,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


·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工作中,无论您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作者,都需要与对方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假设您是工作者,如果在您与对方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


·一、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刑标准
      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刑标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


·股东股权转让税收怎么算?
      股东股权转让税收怎么算?在股份有限公司最不可缺少的就是股份了,股份由公司的股东持有,同时,股东也可以直接将股权转让,直接获得利润。但是在进......


·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 ?
      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一、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


·互殴谁先动手关键吗
      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但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