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

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
  
  对于工程建设而言,确保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质量上面说的过去,工程项目才能发挥其效益,满足人们的使用。我国在工程质量验收方面制定了很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标准。那么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下面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
  
  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2、根据内容划分: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3、按属性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我国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二、工程质量标准分类的目的是什么?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对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标准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与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其它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就是通过行之有效的标准规范,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建设工程实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供统一的技术要求,以确保在现有的技术、管理条件下尽可能地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建设工程的建造者、使用者和所有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健康安全。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简单介绍了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分类方面的知识。工程质量国家标准有多种分法,包括根据工程的约束性划分、根据工程内容和属性划分等。国家标准是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的最高标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方施工环境不同,因此工程项目验收除了满足国标外,还要达到当地的质量标准要求。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之一,其主体是该项专利的发明创造人或者是权利转让人,专利权的获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


·临沂醉驾整个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临沂醉驾整个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交警查验事故现场,做驾驶员酒精测试,达到醉酒状态,交警做出拘留决定,报检察院公诉,法院做判决结果。具体流程有:......


·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为逃避责任......


·合同管理的内容都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都有哪些?一、合同签订管理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有哪些?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是每个工程之中都有的子工程,要想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必须保证各县子工程的质量满足条件,......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


·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哪些内容一、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南京市浦......


·一方有错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一方有错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一、一方有错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是可以的,具体可以获得赔偿的理由如下:1、《民法典......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