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该怎么领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分居2年,一定能判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规定有三个要件:
1、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不间断的。
2、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
3、经过调解无效。
所以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法院并不必然判决离婚。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个人还有共有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
而此时需要离婚夫妻先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等作出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再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这样才有可能最终领取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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