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
一、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因此,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算十级,若是更严重的情况,也可以算九级。
二、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 ?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2、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五级5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7级41个月,8级34个月,9级27个月,10级20个月。
职工被确认为职业病的,加发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的,预留至当地平均期望寿命(其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被鉴定为5—10级的,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
对已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的1—4级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各地可参照本条前款的规定筹集资金,由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参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保障其工伤待遇。资金筹集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就是关于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一般属于十级,可以申请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和补助。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你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诈骗有无单位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
·民事诉讼主体错误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主体错误该怎么办?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候就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
·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吗?
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吗?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
·监视居住退侦会被羁押吗
监视居住退侦会被羁押吗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住期......
·价格欺诈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价格欺诈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价格欺诈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
·南京的工商农业发展
国际交流 南京已与日本名古屋市、美国圣路易斯市、意大利佛罗伦萨市、荷兰埃因候温市、德国莱比锡市、加拿大伦敦市等12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在......
·老公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老公要是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话,这对夫妻感情会带来巨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夫妻离婚。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老婆要求出轨的老公进行赔偿的话,......
·贷款欠条怎么写
向银行贷款的话会签协议的,不用写欠条。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2023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都有哪些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