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履行抗辩权的义务有哪些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存在履行合同义务的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可以在先履行一方的给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前提下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拒绝履行一方亦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会给对方产生一定的义务。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有关后履行抗辩权的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后履行抗辩权产生的义务
1、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会使对方承担如下的义务: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付。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
2、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具备上述条件,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即没有先履行义务但已到履行期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效力:
(1)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使后履行一方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延缓但并不消灭对方请求权,也不消灭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2)先履行一方恢复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后,后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仍须履行自己的义务。
(3)此权的行使使合同履行迟延的,不影响后履行方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后履行抗辩权的义务主要是当合同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之后给对方增加的义务。具体来说,这些义务包括承担违约责任、补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给付、构成根本违约的还要承担解除合同的后果。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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