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装修工程验收单如何书写?

装修工程验收单如何书写?
  由于装修工程在性质上要求比其他工程更为严格,装修公司完成装修作业之后发包人应当及时对其工程进行验收。因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工程交付之后的一定时间之内没有进行验收,就会默认该工程合格,再发现质量问题也不会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装修工程验收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单范本
  
  甲方:
  
  乙方(施工方):
  
  工程名称: 工程总造价
  
  工程地址 竣工时间
  
  工程内容 验收时间
  
  验收结果合格( ) 不合格( ) 局部修理( )
  
  施工单位
  
  自检意见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注:此表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归档各一份。
  
  甲方参验人员签名: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验收的注意问题
  
  1 、装修装饰工程交付验收时注意事项:( 1 )核对装修所用材料厂家、规格、名称、型号及采购发票,有样品的与之比对;( 2 )装修“敏感”部位强度检测;( 3 )隐蔽工程试用;( 4 )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5 )交付方式确认,施工方在发包方施工后撤离,发包方应当及时表示要求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合格;( 6 )补齐之前没有完善的手续,失此机会将无法挽回。
  
  2 、装修材料不合格的责任承担。分情况讨论,如果该材料系发包方选定,则,因装修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方自负;如果该材料系施工方选择,则,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承担方式可以是修理、退换,也可以是退还工程款。注意,材料选择权在发包方,发包方可以委托施工方采购材料,也可以自行采购。
  
  3 、正确运用保修期条款维权。保修期内,如果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发包方应当及时向施工方发送书面通知并记录,否则,在保修期经过后提出异议已经没有意义了。本案中,用品公司正式因为在保修期之后提出质量问题,法院没有予以支持。注意,保修期的起算点一般是验收合格之日,所以,一定要明确验收合格的时间,尤其是,施工方撤离现场,发包方默认,这种情形,对发包方积聚模糊性。
  
  4 、施工过程中的不安抗辩权。在施工方负责采购材料的情形下,如果发包方发现材料不合格,可以要求施工方更换;如果施工方拒绝更换,发包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即,止付应付款项。但是,行使该项权利时须谨慎,必须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材料不合格或者施工质量不合格,否则,行使不安抗辩权后,没有证据支持,需承担违约责任。
  
  5 、材料质量不合格的证明责任与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要证明材料不合格,除了明显的破损外,一般需要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明确,至少明确计算方式,否则,法院无法直接判令违约责任的承担。
  
  综上所述,装修工程验收单的书写十分简单,先写明验收人与所验收的工程,然后就工程具体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什么位置存在质量问题写明确即可。最后,验收单应当一式二份,施工人与验收人各留一份。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怎么办
      随着道路车辆的快速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都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方,确定责任方之......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会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会判缓刑吗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


·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契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该遵守相关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


·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在政策变化之后,土地一向是属于国有资产,在名义上是属于所有的人民的,所以个人在征用时必须向国家缴纳税金,并且......


·房屋可能有哪些质量问题
      不管你购买的是多大房地产商开发的商品房,就房屋质量来看其实都是无法完美的,也就是说多少还是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的。那通常常见的房屋可能有哪些质......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一、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什么?首先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来说,都是以融资为目的......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条件都有哪些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


·借钱多少不还可以立案?
      借钱多少不还可以立案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二、遇到欠债不......


·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有效吗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


·打官司要花多少钱
      打官司要花多少钱当事人如果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话,此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费。这基本上是必须要缴纳的,而不像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