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做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如何做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在高层建筑这类的大型工程项目中,会用到大量的钢结构。钢结构工程是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施工方完成工程竣工后,应该组织监理单位对其进行质量验收,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那么如何做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如何做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钢结构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
  
  2、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正式竣工验收前提交给建设单位。
  
  3、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钢结构工程概况;
  
  (2)钢结构工程参建单位;
  
  (3)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二、工程质量报告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总体要求。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所评估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能对监理过程进行综合描述,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反映出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程质量评估的简单流程是什么?
  
  1、与相关建设单位(客户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约谈,项目调研(试评估),在成形的评估体系基础上,编制满足客户需求的评估体系。
  
  2、制定明确的第三方评估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目的与意义
  
  (2)实施体系及方案
  
  (3)评估工作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
  
  (4)评估工作计划。
  
  (5)评估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应急预案
  
  (6)评估业务开展的服务承诺。
  
  3、在客户单位内部展开评估体系的宣贯,声明开展第三方评估的目的、方法及手段,明确有关评估规则。
  
  4、严格依据双方确认的评估方案,对客户指定工程项目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并当场公布评估结果,并于约定时间内向客户主管部门提交成果报告。
  
  5、阶段性评估工作完成后,提交阶段性评估工作总结。并配合客户,进行评估成果的运用。
  
  综上所述,建设方在钢结构竣工完成时,会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估。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人员编写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里面写清钢结构工程概况、参与建设单位、质量验收情况、工程事故处理情况及质量评估结论等重要信息。在整体工程完工前,交给建设单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租店面违约押金是否要被扣?
      一、租店面违约押金是否要被扣?租店面违约押金是要被扣的,1、其实租房押金在一定的情况下算是违约金的,但是需要有一个前提,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


·刑九关于行贿的条法有哪些?
      刑九也就是刑法修正案九,不同时期的法律也会做出相应的变更,每隔一段时间我国都会对相应的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行贿在很多人群中都会出现,尤其是高......


·临时工提前走要扣工资吗?
      临时工提前走要扣工资吗不可以扣工资,但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2023年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什么?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文的基本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文的基本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甲方(肇事方):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受害方):性别年龄住址身......


·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谁?
      近年来,走私犯罪日益猖獗,这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在公安机关查获的走私案件中,有不少案件涉及到了海关人员。他们徇私枉法罪、给......


·劝领导别插队被开合法吗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有进行明确规定的,这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想要与员工解......


·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 可以适用缓刑吗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为各种问题而去寻衅滋事,给别人造成一些麻烦。殊不知,寻衅滋事在法律上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犯寻衅......


·私募基金有风险吗,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风险吗,有哪些风险?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意味着高风险,操作灵活,业绩不稳定。私募基金的风险:  1、法律和政策风险  对于国内私募......


·非法集资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一、非法集资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1、非法集资构成刑事犯罪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借款合同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


·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一、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