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了。而此时也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了。而此时也有不少当事人会因为事故赔偿产生争议,这种情况情况下若想要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不得不实际进行举证。那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如何举证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见信息了解。首先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其次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然后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使证、驾驶证等)。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等。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凭证。3、提供诉讼请求中交通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首先需要知道自己可以要求哪些赔偿,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举证,只要提供了实际的证据证明,那最终获得赔偿的问题也不太大。但要是不清楚该怎么举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卖农村中的房屋有效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买卖农村房屋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否则就会导致买卖行为无效,那买卖农村中的房屋有效条件有哪些呢?国家保护农业用地,并限制农村房屋的......


·楼顶拉帐篷算违建吗
      一般不算。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


·对于租售同权,很多第一次听到的朋友可能不太理解是什么?
      对于租售同权,很多第一次听到的朋友可能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租售同权也就是说,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各地政府对于租售同权的具体规定稍有不......


·职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


·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都有哪些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


·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裁员又叫做经济性裁员,这是用人单位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自救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但在实际进行裁员的时候,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除了要满足......


·法院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证未办该如何分割?
      法院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证未办该如何分割?如果未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房产是一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只有公证后,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一、离婚......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现在很多人热衷于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比新房的手续要多一些,并且,二手房之前有人......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什么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什么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赔偿?俗话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