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在生活中,一般金额不是很多的情况都会选民间的借贷,但是也会遇到借钱不还的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得了,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起诉状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
  
  原告:欧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县___镇___村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联系电话:___。
  
  被告:欧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县___镇___村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联系电话:___。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___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___年___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___年___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___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___年___月___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___万元和向他人借的___万元共___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___万元,借期___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___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___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
  
  1、本起诉书一式三份;
  
  2、借款协议复印件一份;
  
  3、收条复印件一份;
  
  4、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若干;
  
  5、其他证据若干;
  
  二、民间借贷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也越来越多。随之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书写起诉状的时候要注意根据自身的案件情况书写其中的权利义务。如果在书写过程中有什么疑问,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那么商标续......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类型大致可以被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类型的土地,不用类型的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入户抢劫和入室抢劫如何界定?
      入户抢劫和入室抢劫看以来所差无几,但法律上其实有着许多不同。因为在法律体系中,罪名数不胜数,而很多罪名可能相差不远,但却会因一字之差而定性不......


·有期徒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此时一般都是在监狱中服刑的,同时其人身自由是被剥夺了。那此时在有期徒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若......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一、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提及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一、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


·关于领取他项权证要带什么意思
      关于领取他项权证要带什么意思一、关于领取他项权证要带什么意思根据法律规定:去房管局领取他项权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


·一、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姻外生子不一定算重婚罪,因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


·当行政处罚当事人不交罚款会有哪些后果
      行政机关罚款,行政处罚当事人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后果?《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