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员工入职久签合同?

如果你被一家用人单位录用,那么你就会到该用人单位上班,但是此时你还不是这家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还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新员工入职一般都会签订入职协议书,但是入职协议书并不等于入职合同,那么员工入职久签合同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员工入职员工多久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对于员工入职久签合同的问题,我们知道,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办理入职手续之后进入公司上班还是试用期,至于试用期的长久也要根据公司的规定来,只要试用期一过,公司批准你过来,那么你将转正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脚骨折了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


·人们遇网络诈骗怎么申诉?
      随着现在社会科技的发达,更多的骗子把目光从人群中转到了网络,网络骗子的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会有不少人上当受骗,那么如果自己或身边朋友遇网络诈......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如何合理分割财产?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要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财产的划分,但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予被认同的,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丈夫因......


·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判决书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高技术的职业需要越来越多,但是也存在一些危险职业。这类职业受伤的几率较大,因此公司有单位会为员工购买高额......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夫妻任意一方已经获得的财产,该财产对其形式不做要求,比如说不动产或者是知识产权等,只要是合法的财产,法律都将......


·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
      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一、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1、合同中没有注明违约金,当然就没有违约金,但是仍有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


·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
      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1、婚姻自由,无论谁提出离婚,都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2、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就财产......


·在现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时间变得越来越珍贵,对于广大上班族来说
      在现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时间变得越来越珍贵,对于广大上班族来说更是如此。这在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的革新上也会有所体现。如现在诸多地方都存在着交通......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


·破产财产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活动正常结束之后,及时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除外。《评标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