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近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所以人们手中闲置的钱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并不满足与把钱存入银行,因为银行的利率比较低,很多人会选择投资公司的债券,公司债券的收益比银行存款大的多,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公司债券票面上载明的债券利息与券面金额之比。债券利率是公司衡量债券筹资成本的基本依据,也成为投资者确定投资与否的客观尺度。债券利率决策问题综合性强,十分复杂,确定发行债券的利率总的原则是既在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之内,尽量降低利率,又能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区别在于可交换债券就是交换原有股份不新增股份,而转换是新增股份.
  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投资。虽然企业债券的收益比银行存款高,但是风险也就比银行存款等价的提高了,在投资的过程中应该学会规避风险,尽量减少自己的金钱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有哪些?
      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有哪些?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是不容易获得融资和商业伙伴的信任。一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写得太少了,肯定是不太容易获得商业合作伙伴的信任......


·房屋二次抵押给担保公司有哪些
      房屋二次抵押给担保公司有哪些条件?一、房屋进行二次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有贷款的房子再次抵押贷款与房子的可贷空间和借款人的收入有很大关系,房屋的......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一、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多了去了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多了去了,而也有借假离婚达到一些目的的夫妻。离婚只要经过登记就宣告生效,而由于假离婚得到的一些利益,应当依法上缴。违反法......


·为什么法律禁止近亲结婚
      我国明确规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因此如果男女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属的话,那么是无论如何都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您知道为什么法律......


·刑诉法关于如实供述的要求是什么
      一、刑诉法关于如实供述要求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


·可以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不抵债。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企业可以通过改制的方式来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