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相信您都清楚此时也是有手续要办理的,而这个过程中自然就离不开材料的提供。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到底夫妻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这里面分为了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不过您也要注意,在需要准备的材料里面,也是包括了证据材料的,若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一方不能有效提高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最后法官是不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是按照什么发放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尤其是不太了解相关政策的人。只有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才能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


·学历公证多少钱?
      绝大部分的公正都要缴纳公正费的,学历的公证同样也少不了缴纳公证费。如果要问学历公证多少钱,能回答出来的人可能不是很多。对于急需学历公正的朋......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双方一旦感情破裂就会想到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也成了最好的选择。但是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己协议离婚,一旦有一方不允许离婚,就会变得麻烦。这个时......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海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海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一、海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海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一般情形下,海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应该怎么办?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有时候会因为经常性的工作,导致一些工伤问题,工伤发生之后肯定需要进行认证。但是实际上很多工伤认定是没有......


·移送管辖能移送破产公司的案件吗?
      移送管辖能移送破产公司的案件吗?可以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离婚探视孩子时间次数怎么规定?
      离婚探视孩子时间次数怎么规定?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


·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
      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一、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征地的补偿费主要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农村耕地的征用补偿费;另外一种就是土地征地的补偿费。宅基地补偿标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多久
      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个体户经济的发展,其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个体营业执照是您营业的必须手续。但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多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