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最高“优惠”相当于基准保费打3.9折,最高“惩罚”相当于基准保费的3.97倍。
  【重要信息点提取】
  受益情况:
  1、连续3年未理赔的车主,保费打6折;
  2、上年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保费打9折;
  受损情况:
  1、上年理赔5次及以上的车主,保费将翻番;
  2、闯红灯3次,保费上浮5%;
  3、闯红灯4次,有酒驾记录一次,保费将上浮10%;
  4、出现醉驾、毒驾的,保费上浮30%。
  如果闯红灯 超速 醉驾 毒驾……那你就等着下次投保多掏钱吧!
  【计算公式】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计算公式:商车险费保=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记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
  以基准保费3000元为例,如果该车辆3年未发生理赔(系数0.6),上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系数0.9),且保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给予0.85的优惠的话,费率调整系数可以达到0.6×0.9×0.85×0.85=0.39,即保费为3000×0.39=1170元。
  如果该车辆上年度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系数2.0);交通违法情况严重(最高系数设定为1.5);且保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给予1.15的话,该车主的费率调整系数则为:2×1.5×1.15×1.15=3.97,对应保费为3000×3.97=11910元。仅一年商业车险保费就高达1万多。
   二、车险费率改革后15项被减少的免责事项
  1、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
  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3、发生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4、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
  5、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
  6、诉讼费、仲裁费
  7、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8、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造成的损失
  9、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10、车门没有完全闭合
  11、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12、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
  13、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14、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15、赁机动车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新版条款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删减了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体现了人性化原则,将大幅减少车险理赔纠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使广大消费者实实在在获益。
  与以前的商业车险的规定相比,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更有人性化。车主如果在上一件的车辆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交通事故的话第二年的商业车险的费用就可以打折购买。如果三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折扣,使车主享受到了很大的优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
      怎么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一、怎么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目前有些开发商的宣传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许多购房人又大多是先从广告中了解房屋的大致情况的。......


·我国登记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天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天一、犯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天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


·患精神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患精神病能否认定为工伤?如果精神病疾患是因为外力重击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惊吓引起精神分......


·草签合同和正式合同区别有哪些?
      草签合同和正式合同区别有哪些?1、内容不同:草签合同一般只列必要条款,比正式的合同要精简得多,正式合同规范比较详尽;2、法律效力不同:草签合同也......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死胎的利益保护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死胎的利益保护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相信很多人对于遗产的继承都有所了解,所涉及的对象和怎么......


·企业设立子公司公司法有什么相关规定?
      企业设立子公司公司法有什么相关规定?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为了开拓业务发展范围、壮大发展空间等等公司发展目标,企业管理层都会考虑设立子公司或......


·婚姻关系中担保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婚姻关系中担保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担保书的存在是为了保证某种债务的实现。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婚姻一旦出现矛盾,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写下担保书,那么......


·商标权保护年限及起算时间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


·公司合并的条件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不只是人会受到损伤,车辆也会受到损害,也需要修理,也会产生费用,车辆受到巨大撞击的,即使修理也可能会贬值。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