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管理岗位职员九级及以上包括哪些内容

管理岗位职员九级及以上包括哪些内容一、职员九级的概念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现行的科员改称为九级职员。二、职员九级及以上的岗位数量要求及对应管理岗位(1)岗位比例要求1、管理岗位分为9个等级,即二级至十级职员。2、管理岗位分为高级职员岗位、中级职员岗位和初级职员岗位。3、高级职员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对应二至六级职员岗位。四级及以上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职员职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配备的校级领导班子职数确定。高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35%左右。4、中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50%左右。5、初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九级、十级职员岗位。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15%左右。(2)对应等级岗位1、由上级任命担任现行的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领导职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二级、三级、四级职员。2、担任处级正职,包括非领导职务对应管理岗位五级职员。3、担任处级副职,包括非领导职务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职员。4、由担任科级正职,包括正科级待遇对应管理七级职员。5、担任科级副职,包括副科级待遇对应管理八级职员。6、已聘任在科员岗位的人员对应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在事业单位内的职员九级级以上是属于一个管理岗位概念。那么,为了保证基层占主体,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以及方便进行作业,管理岗位中每个等级所对应的岗位都设有一定的比例,且如果职员想升级就必须要保证工作年限以及工作绩效符合升级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法是否可以克扣工人工资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


·拐卖妇女、儿童罪主观要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构成要件是: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二、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


·一、交通事故肩胛骨折算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肩胛骨折算伤残吗?这个需要做过伤残鉴定以后才知道,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通常要是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相应工伤保险的话,则......


·消费者在商场卫生间受伤怎么办?
      消费者在商场卫生间受伤怎么办?我们在逛商场的时候,难免会要去卫生间,但是卫生间的条件是比较湿滑的,也是比较容易发生受伤事件的。那么,如果我们......


·笔迹鉴定司法采信可以申请几次
      一、笔迹鉴定司法采信可以申请几次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当事人对二次鉴定结果不满的话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


·私藏气排怎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


·住院医师有没有处方权?
      住院医师有没有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