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一、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无异议,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后单位需要对赔偿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动者事先隐瞒了已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与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哪些双重劳动关系受到保护?
  
  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非全日制用工;
  
  2、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从这个角度看,《劳动合同法》不是保护全部的双重劳动关系,只是保护双重劳动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兼职。
  
  三、合法解除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有什么?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创人力人力资源专家认为:程度是无法衡量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严重影响”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四、企业如何规避双重劳动关系?
  
  1、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双重劳动关系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也就是说,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一个人是可以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但是必须确定两个公司知晓,并且不影响工作,一般情况下,这种同时入职的情况存在于兼职领域。全职的话,这种同时入职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毕竟这样一来,容易对工作产生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产继承起诉费用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起诉费用是怎样的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


·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一、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费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


·根据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决
      根据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需要根据离婚证明上所规定的标准对子女给予抚养权的支付。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是一直至其成年之后的,但是在......


·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收养案件时应该注意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时,对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


·民事官司诉讼费一般收多少
      民事官司诉讼费一般收多少一、民事官司诉讼费一般收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


·摩托车由于速度快,目标相对小,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轿车司机稍不注
      摩托车由于速度快,目标相对小,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轿车司机稍不注意,就容易同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轿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我们整理了有......


·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无效的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新刑诉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法治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需要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在遇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要依法来进行维权,依据的主要法律是刑事诉讼法,来保障......


·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项目招......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


·眼睛轻伤和轻微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睛轻伤和轻微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眼睛轻伤和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1、是指治疗后遗留有明显的条状疤痕达1厘米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