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出租受损谁进行赔偿
现实中,总是有一些马大哈遗失自己的东西根据我国的法律,拾到遗失物应上交给相关部门或交还失主,如果拒不归还的,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但是如果遗失物出租受损谁进行赔偿?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遗失物出租受损谁进行赔偿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物的所有权人或合法占有人对遗失物脱离自身占有并非自身意思表示的结果,所以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对遗失物的占有是一种无权占有,即拾得人并非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但因拾得人的拾得行为,对遗失物具有一种占时性的占有,遗失物的所有权仍然归遗失人所有。为了将遗失物的无权回归到其正常的应有状态,法律规定了该遗失物的返还制度。即遗失物的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将遗失物返还给遗失物的合法所有人,或者交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部门,由所有人进行领取。
所以遗失物出租受损是拾得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所以拾得人有赔偿的义务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拾得遗失物如何处理
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
例如直接占有人(承租人)将物(租赁物)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出租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而只是丧失占有,是为遗失物。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民法通则对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与遗失物在同一条中作出规定,这是视遗失物、漂流物及失散的饲养动物有同一法律地位。所谓漂流物,是指所有人不明,漂流于江、河、湖、海、溪、沟上的物品。而饲养的动物,多是指人们饲养的家禽、家畜而言,如鸡、鸭、牛、马、羊等。这类动物如果走失,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就是遗失物。至于驯养的野生动物逃逸,所有人还在继续有效地进行追索,如驯养的鹰飞走,所有人正在用其他驯鹰追捕,其他人就不得随意侵犯。但是如果驯养的野生动物回复其自然状态,如驯养的鹿逃回大森林,就不再构成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失主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失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遗失物出租受损是拾得有赔偿的义务。我们在这里提醒您,拾得遗失物要交给警察或者失主,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的话是很有可能被处罚的,如果数额比较大的话很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诉讼时效是三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债务人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或者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之日起......
·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
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一、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根据买家的收货地与卖家退货地间的距离来判断赔付额度,最高赔付18元。《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一般怎么处理?
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一般怎么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永久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
·银行卡盗刷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银行卡盗刷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同,应以犯罪地标准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精神病人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
·离婚财产纠纷当庭宣判吗
现在夫妻离婚发生财产分割纠纷选择去法院起诉解决的越来越多,因为您都相信法院审理案件的公平公正。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最后阶段,就是宣读判决书,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夫妻的公司怎么处理
夫妻要是在结婚之后发展的比较好的话,可能会自己做生意开公司,然而这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就会比较多了,其中一起开的公司就算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
·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经常听说什么继续犯、行为犯、教唆犯,其实这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很专业的了,要想知道律师是怎么辩护的,自然就要先搞清楚这些......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
·什么叫共同债务和债权吗
什么叫共同债务和债权吗?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和债权怎么回事?一、什么是共同债务?什么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共同债务,是两个人以上共同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