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生活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死亡的事件在当前时常都会出现,意外事故中有错误的一方自然就需要对死亡承担责任,需要对其家人进行赔偿,这时候涉及到的就是赔偿金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应该如何去计算,那具体来说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计算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呢?
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还是自身的安全,如果有意外情况的话一定不要慌乱,按照安全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如果自身的不小心导致意外出现的话,一定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抢救,如果不幸死亡的话一定要承担起自身应该去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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