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领导传销罪会判多少年?

传销是很恶劣的一种组织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并且可以摧毁一个幸福的家庭,他们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听信了领导传销人的一套说辞,做着发财的梦,却不知在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这种引诱和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行为不容姑息。那么,领导传销罪会判多少年呢?
  
  一、关于领导传销罪的相关条例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罪名的适用问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由上所知,领导传销罪会判多少年,组织和领导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要走歪路想办法去赚钱,靠自己的双手努力的钱最踏实,一般意志不坚定的进入了传销组织没有被找到严重的会耗在里面出不来了,一层一层的骗人和被人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吗?
      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吗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


·出借人过世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又有何法律风险?
      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后可以持借条等凭证向借款人追讨欠款。然而在此类诉讼案件中,借款人往往面临着以下两方面的......


·离婚房子法院拍卖价款如何分割?
      离婚房子法院拍卖价款如何分割?不一定会拍卖强制执行,只要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即可,即一个人取得房产,然后根据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房产的一半价值的......


·债务转移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债务转移注意事项有哪些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


·刑事拘留诉讼时效的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拘留诉讼时效的中止的条件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商标侵权的标准: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怎样算正当防卫过度
      下班回家的路上却被不法分子跟踪并进行了骚扰,是忍气吞声还是行使自己的权益,赶走色狼?这里涉及到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要如何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


·破产后公司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发放的。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


·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9    (××××)×民×字第××号    本院××××年××月××日对……(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作出的......


·预备犯罪的行为是什么?
      预备犯罪的行为是什么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