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录音声音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生活中,当我们像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会要求我们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依据这些证据作出判决。在司法建设中,很多的证据并不是摆在那里等着人们去发现,可能需要专门的司法鉴定的手段才可以辨别。如果需要申请司法鉴别,对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做一定的了解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关于录音声音司法鉴定要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一、录音声音司法鉴定要多少钱?录音作为呈堂证供,一般来说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在1000-2000元,各地各个机构都有所不同,一般跟当地的物价还有机构的威信度都有比较大的关系,当然也不是说越贵越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当地的情况进行选择,司法机构人员参考。二、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司法鉴定不仅仅是鉴定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根据规定,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委托、申请、检验鉴别、出具鉴定意见,以及出庭质证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法定鉴定部门”、“法定鉴定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作证的法律义务。录音作为一种呈堂证供,其实是有很多不足之处的,因为录音直接播放并没有什么效果,还需要进行检查,以免出现剪切故意混淆视听的情况,一般录音会被留下做专门的检查。当然,录音也是非常直接的证据,可以被使用,录音司法鉴定多少钱这样的问题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已经为您做出了介绍。一般来说,司法鉴定的收费在1000到2000元,可是,各级政府的收费标准是稍微有所出入的。但是我们提醒您,如果想要通过声音的司法鉴定作为呈堂证供,取得声音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而且所做鉴定的录音是比较完整的。司法鉴定在鉴定的过程中也是十分严谨认真的,因为所有的鉴定结果都会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
      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存在不少的交通肇事逃逸或者面对巨额赔偿时,肇事者的无力支付,但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受......


·按揭买房的风险怎样防范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抚养权从法律上来讲这其实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


·羁押和关押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吗
      羁押和关押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吗?羁押和关押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关押指禁闭起来,把囚犯们关押起来。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年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


·签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条款?
      签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条款?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在......


·在实践中,有些工作是需要劳动者在户外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而我
      在实践中,有些工作是需要劳动者在户外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而我们知道,相对于在办公室坐班的人员,从事户外工作的人员会更容易受伤。那么,在法律上......


·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事故包括哪些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起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才行。但很多人对这类的重大事故并不是很理解,不清楚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形。对此,我们收......


·二审原告不出庭怎样缺席判决
      二审原告不出庭怎样缺席判决二审缺席判决,并不会影响二审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


·夫妻一方能否认可是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能否认可是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