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 )项办法解决:(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 方: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并不是内容越少越好,要是内容过少的话,那很有可能有些应当约定的内容没有写进去,这样是不利于自身利益保护的。上述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租房协议的范文,您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其实只要是把该约定清楚的内容都约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抚恤金配偶能独占吗?
      抚恤金配偶能独占吗抚恤金是用来发放给死者的家属或者是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金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物质方面的关注和帮助,特别是对于那些依靠......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


·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公司在设立之后,就可以凭借其获得的公司法人的身份,与其他的组织、单位甚至法人机构,建立经济利益方式,但是公司在设立之后,需要一起自己独立......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污染环境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个?
      污染环境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个?跨区域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


·一、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施工企业如果具备人防施工资质,其可以承包建设人防工程。施工企业中标后会和发包方签署一份人防工程施工合同,明确......


·有关的哥求取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有关的哥求取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


·走私逃税200万怎样判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百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关于民事诉讼,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我们知道,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需要请求代理律师的帮助,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