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被判缓刑的会有一个考验期,而实践中需要结合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才能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因而,要是罪犯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话,情况就是比较严重的了,那在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二、如何适用缓刑
  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过失犯罪的;2、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3、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4、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5、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6、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缓刑是刑罚中一种较为特殊的规定,其并不是不处罚被告人,只是设立一个考量期,观其表现,在此期间暂缓执行。但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心醉、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法的话,那这些都会导致缓刑被撤销,然后执行原判刑罚。因此,在考验期内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同时也不能再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净身出户要不要支付抚养费
      净身出户要不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不分割财产的,可以约定不给付抚养费,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法律规定离婚后,......


·一般拐卖儿童案特点有哪些
      一般拐卖儿童案特点有哪些拐卖儿童案特点有拐卖犯罪团伙化、专业化、对象低龄化、手段多样化等等。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到期即止。所以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


·交通法中醉驾顶包如何认定?
      交通法中醉驾顶包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参照诈骗罪的金额吗?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参照诈骗罪的金额吗?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不是参照诈骗罪的金额来进行判决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容留卖淫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容留卖淫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容留卖淫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一、租店面违约需要修复墙体吗?
      一、租店面违约需要修复墙体吗?租店面违约是需要修复墙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


·只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三七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工程问题的时候如果一定出现事故的话,一定要做工程质量事故认定,就相当于为工程做一次工伤检验,这样就可以发现是哪......


·酒驾肇事致一人重伤是否负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