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抢劫能判缓刑吗,抢劫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抢劫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被规定为犯罪的,在我国也不例外,而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相对来说是比较重的。那此时,抢劫能判缓刑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能判缓刑吗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而抢劫罪最低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因此,还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但是要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自首、主动交代、不满18岁,立功都是可以减轻的,如果重大立功的话更好。但整体来讲,难度很大,现在应该,自首,争取立功,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积极主动法官或可酌情从轻判决。
  
  二、抢劫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 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从《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抢劫罪的最低处罚是3年有期徒刑,到如果此时具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那其实也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当然,实践中一般对抢劫犯罪适用缓刑都是不太现实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当事人有什么诉讼权利
      诉讼当事人有什么诉讼权利一、当事人有什么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区别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区别有哪些?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比各有优缺点:司法保护具有稳定性,专属性,效力的终级性,公平优先性及规范性,注重......


·染织业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关于在染织业入职,员工都需要签订入职协议,这是您都知道的,但是对于入职协议的格式很多的新员工都不是特别的清楚,我们要知道,不同的行业,入职协......


·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除了要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就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就会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根据《......


·一、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一、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一般是不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


·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
      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破产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从广义上将,企业和个人都可能会破产。清算组入驻企业后,会展开破产清算,这个普通清算是不......


·寻衅滋事情节恶劣该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情节恶劣该如何认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禁止寻衅滋事行为的出现,对于确定某民事主体实施了此种行为之......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目前,离婚率增高,离婚已成为一件很普遍的事。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两人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进行征地,然后开展相应的经济项目。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成果......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批准机构是谁?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情况,有必要做出司法鉴定。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现在能够开展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