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对象是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一定的行为对象,而这个行为对象其实也就是指犯罪对象,也就是犯罪行为是针对哪些人群作出的。实践中,不同犯罪的行为对象不一样,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对象是哪些吗?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对象是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 (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 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二、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在我国,信用卡诈骗行为是会涉嫌构成犯罪的,而一旦认定构成犯罪的话,自然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对行为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而至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对象,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但愿能为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其他连带债务人有什么规定?
      连带债务人根据字面意思,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多个债务人对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其他连带债务人也起到了相互监督的作用。可以那么我们来了......


·新股申购时间段是怎样的?
      新股申购时间段是怎样的?一、申购规则1、投资者首先要了解上市新股要求的最低申购股数;2、其次应注意,就一只新股而言,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认罪认罚与不认罪各自有什么法律后果?
      案件发生之后需要由国家机关出动进行调查并对有关的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才能实现社会上的正义,但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只有在犯罪分子完全配合的情况下才能在......


·打人致轻伤要拘留多长时间
      1、打人致人轻伤,不是会被拘留几天的问题,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


·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理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因为我国国家现阶段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所以企业或者个人在使用土地时都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国家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在人民利益和财产受到国家相关政策或者行政人员个人因素的损害时,国家相应的事情主要责任人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时进行详细说明事情经过。那么,国......


·在我国关于认罪认罚概念到底是什么
      刑事法庭的审判长和审判员,这部分人员最能掂量得出自己手中的法槌对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以后的生活会带来的影响,而我国法律制度真正的践行要依靠于这......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批准批捕或者放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


·认罪时间在开庭时能否减轻量刑?
      被告已经站在了法庭之上并且由原告进行指控的时候迫于压力或者其他原因主动地向法官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就被称为当庭认罪,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被抓......


·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
      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一、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侵犯供气权是民事诉讼的一种,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则来解决。二、民事诉讼法则一、管辖第......


·故意毁坏林木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林木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故意损坏林木罪这一罪名,故意损坏林木的按照滥伐林木罪定罪。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