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请求交通赔偿需准备的材料

请求交通赔偿需准备的材料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个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此时作为受害的一方,就可以依法要求肇事者作出相应的赔偿。只不过在请求交通赔偿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请求交通赔偿需要哪些材料,又要准备怎样的证据。
   一、请求交通赔偿需准备的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二、请求交通赔偿需要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自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基础上,但此时即使作为肇事的一方,也不一定就是要承担全部的赔偿,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交警部门作出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而当事人就根据认定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什么意思?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什么意思?业主如果在交了钱并且拿到房子的钥匙以后,才因为各种问题要维权的这种状况困难是非常多的,首先业主单方面......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


·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诉讼离婚肯定不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第一解决方法,多数人都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决定起诉离婚的。不过,协议离婚也不能口头约定解除婚姻关系就可以了,......


·醉驾并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并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具体要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


·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
      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一、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有用的,在法院开庭后再补充辩护词的,主要的原因是在庭审中所表达的辩护意见不够全面,或辩......


·土地确权后可以流转、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可以流转、买卖吗?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2......


·员工停薪留职报告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员工有其他想法或者因为某些事情想要暂离工作岗位时,可以选择与公司领导协商,询问是否可以停薪留职,当然在离职期间也可以选择为其他工作单位效劳......


·交通事故到哪里起诉
      起诉其实也就是打官司,如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纠纷的,往往都是采取这样的方式进行处理。但针对不同的纠纷起诉的法院不同......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一、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一)增值税(出让方):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格式)
      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格式)            [  (年)]第  号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国务院(_______......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什么?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合同我们并不陌生可以说合同已经越来越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