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夫妻要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同时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不过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本来就是基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所以也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有以下赔偿的标准可以参照: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获利的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损害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损害,精神损害的情形虽然很普遍,但是关于损害程度大小的评估却比较困难,所以法院考虑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赔偿为辅的原则,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也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另外,本着减少过错方以后犯错的机会,抚慰无过错方的原则,所以赔偿应该对过错方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也要适当的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不可能让过错方“倾家荡产”。
  
  二、哪些情况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但是并不是符合以上情形,都可以提出赔偿并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还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无过错方的配偶。
  
  首先,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是以上四种情形中的一种;其次,必须是起诉离婚,如果是不起诉离婚而仅依此条例提出赔偿请求的以及人民法院不准离婚案件中,则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二)离婚损害赔偿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
  
  虽然,关于提出请求的时间法律上并无规定,但是可以参照以下标准: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则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其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项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一年内单独提出。
  
  3、如果在一审时未提出,可以在二审时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此问题在离婚一年内另行起诉。
  
  其实我国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现实中一般是参考相关的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的,也就是说针对不同的案件,最终计算出来的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可能是不一样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有何影响
      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有何影响在公司发展壮大的历程中,一定会遇到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融资”。融资作为公司发展壮大的资金基础,目前主要有发行债......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如何分财产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如何分财产?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3、双方的共......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在建筑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合同中也注明了违约责任条款和......


·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
      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就算抛开交通事故当中给我们造成的身外之物的损失,终身残疾或者命丧于此都是没办法承受的。不过,只要车辆事故当中有成年人......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赔偿?
      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造成自己身体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依法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公司的相应赔偿。但是一旦事故造成员工死亡的情形就是工亡,那......


·肖像权侵权最高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其他人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将自己的照片放在其他地方用来盈利。这种行为是侵犯我们肖像权的我们可以对他人侵害自己的权益,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


·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孕妇超市摔倒如何认定责任
      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孕妇超市摔倒如何认定责任一、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第一要务都是将准妈妈扶起来,一定不要用力去拽,以免拉伤了准妈妈。......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都会因为人身损害赔偿而产生纠纷,如果此时一方当事人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首先就要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否......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的分割。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