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在中小型公司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出现的现在,资金成为了各个公司的重中之重。因此,只要涉及到资金的问题,人们都会想方设法的解决。而随着这种想法的出现,就有了各种贷款,也就随之衍生了许许多多的项目。所以今天我就来说一说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我国的民间信贷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日趋扩张、借贷用途日趋多样的形式,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经逐步引起社会上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二、民间借贷中介代理业务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中介代理业务指担保公司不参与借贷双方的借贷行业,不承担担保责任,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并协助借贷双方完成借贷行为的业务。
  1、出资人
  必须是合法拥有一定自有资金的自然人。
  2、借款人
  要求是依法成立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收费标准
  担保公司可向出资人收取放款金额1%-2%的中介信息费;向借款人收取借款金额2%-5%的中介代理费。
  三、非法集资的定义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或其他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向社会公众大量募集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故意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暂时占有、使用的目的,指非法占为已有或使第三方非法占有)3、必须是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有正常的借款手续,又不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就不构成非法集资罪了,借多少钱也不犯罪,而且利人利己。
  四、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其它区别
  
  1、借贷的目的不同
  民间借贷主要是生活原因或是生产经营所需短期的借贷行为;而非法集资是以违法的形式,进行的一种资本的运作,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和金融的有效监管。
  2、借款的针对对象不同
  民间借贷主要为“一对一”的借款模式,行为指向特定的对象。即使在一个借款人向多数人借款的情况下,每一笔借款也都是独立存在的。 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行为人或者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吸收存款的公告,或通过其他的方式使社会不特定对象知道其吸收存款的消息。即使有时只吸收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对象的存款,但如果主要是针对不特定人的,其吸收的存款数额或造成的危害结果,又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那么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
  民间借贷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行为,债权债务关系受民法、合同法的约束,当事人违反民间借贷合同,将承担民事责任;非法集资是对于我国公法规定的违反,轻者导致某种行政责任,严重的需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风险。综上所述,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是否被国家所允许。因此,无论我们在什么时候,都不应该轻易相信在网上或者大街上登记发放的信息或者传单。因为很容易一不小心就进入了陷阱,致使自身钱财受到损害。如果遇到这种事情,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让专业人士为我们出谋划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哪种遗嘱不需要证人在场可以生效的
      哪种遗嘱不需要证人在场可以生效的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又称“亲笔遗嘱”、“自笔无证书遗嘱”、“无见证自书遗嘱”。书面遗嘱形式的一种。由遗嘱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经过我国各部委的讨论,后又经过国务院同意,最后拟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欠钱被多人起诉构成诈骗吗?
      欠钱被多人起诉构成诈骗吗?欠钱被多人起诉一般是不会构成诈骗的,主要还是看欠钱的具体原因是否属于非法占有。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


·最高院公司法二若干问题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二若干问题是什么?关于公司法的规定,其实有很多不同的规定,不管是司法解释也好还是为了配套施行的条例也好,其实都是为了辅助公司发......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纠纷问题对我们来说无非就是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他情况我们很难会遇到纠纷,当前社会因为很多人对婚姻的不慎重所以婚姻破裂的情况非常多,......


·虚构劳动关系骗保
      2022年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公布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通过虚构个人信息......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很久吗?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很久吗?不少刚刚开始创业的年轻人们时常会面临一个问题:如果对方拖欠货款很久,起诉之后,多久可以受理呢?针对起诉拖欠货款需......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构成是什么?
      邮寄自古以来就存在,而在如今邮递变得越来越频繁,近几年随着网购的普及,更多人选择从网上买东西,则就直接刺激快递行业的兴起,几乎每周每个人都有......


·贩毒冰毒49.5克怎么量刑?
      贩毒冰毒49.5克怎么量刑?一、贩毒冰毒49.5克怎么量刑?贩毒冰毒49.5克会被判处九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并且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