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在主刑中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由于管制与拘役的强度不大,因此很多人都将这二者弄混淆,那实践中到底这个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
  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和拘役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管制是会留案底,而拘役不会。
  二、管制的期限有多长,管制可以判处多少年?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知道,管制并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对犯罪的人身自由在一定的程度上予以限制,限制的形式便是使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和一定的机关的监督下,使其在监督的压力下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去恶从良的社会效果。那么,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矫正方式和社会目的,管制的期限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我国法律规定的这种期限,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1、 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2、 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3、 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虽然都是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拘役与管制之间的不同点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管制会留下案底,但拘役一般不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一、股权投资含义股权投资(EquityInvestment)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呢,一般来讲,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是这个离婚后抚养......


·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去医院做工伤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怎样去医院做工伤鉴定?去医院申请,然后携带材料等待。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不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夫妻不准离婚。而之后原告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是否就一定可以判决离婚呢?可......


·公司法股东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义务有哪些?除了一些比较小的企业之外,许多企业在成立之初会有多位股东参与。股东们提供资金或者技术入股,相应地获得公司的股份,在公......


·工伤工资怎样算?
      工伤工资怎样算?工伤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


·外资减资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外资减资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一、外资减资所需材料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


·离婚诉讼程序大概时间有多长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
      离婚诉讼程序大概时间有多长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询离婚问题时当事人必问的问题之一,毋庸置疑,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


·改名字需要手续有哪些?
      改名字需要手续有哪些(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