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

紧急避险为了使个人和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果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紧急避险往往也会造成民事方面的损害,那此时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紧急避险成立的要件有: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不属于我们此处探讨的紧急避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在行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危险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正当防卫。如果通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不同,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重要区别之一。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
  二、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3、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是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同防卫过当一样,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根据避险过当行为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并根据避险过当所造成的损害的大小,确定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在现实情况下如果要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一定要注意行为的适当性,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金钱负担,甚至是牢狱之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一、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公司注册后长时间没有经营下去会被税务监控,取消核定的税种。注册公司原则上必须经......


·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持续高涨,也带动了房屋租赁价格的不断提升
      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持续高涨,也带动了房屋租赁价格的不断提升,一部分房产投资者、城中村拆迁户等手中握有大量房产资源的人,或者准备长期持有、或......


·杭州余杭区司法鉴定申办材料需要哪些?
      司法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环节中专门的机构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其中就包括伤残鉴定,这是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判断的一种......


·淄博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淄博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为了经济的不断发展,每座城市的公共设施都需要不断的升级,在扩大商业用地或其他用地规模的时候,难免会拆除原有土地上的......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多几个月
      监视居住最多几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


·数罪并罚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数罪并罚最高年限是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数罪并罚最高年限是二十五年。法律依据:1、《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因为军人对国家的贡献巨大,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对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有没有规定呢?今天......


·非婚生子属于事实婚姻孩子是否可以上户
      非婚生子属于事实婚姻孩子是否可以上户一、非婚生子属于事实婚姻孩子是否可以上户?非婚生子女也是可以上户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


·取保期间传讯被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取保期间传讯被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将不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将不少以前为农村的土地变为了城市,大量农村土地的征收使当地农村人获得巨大利益。因此,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