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搜集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证据

离婚的时候虽然确定孩子归一方抚养,但之后的日子里面也是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而在了解如何搜集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证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搞清楚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变更抚养权,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三)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中国居民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二、如何搜集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证据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一)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二)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三)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四)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五)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法院的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都是以孩子的核心利益为出发点的,也就是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要大些。而在变更抚养权的时候也是同样的道理,具体当事人该如何搜集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证据,要是你还不清楚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调解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
      交通事故调解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


·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除了公民之外,也包括法人。法人名誉权的好坏直接影响它的对外交往及经济利益。而由于隐私......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


·虽然允许买房子的时候通过按揭贷款地方方式购买,但这里也是要求
      虽然允许买房子的时候通过按揭贷款地方方式购买,但这里也是要求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款的,而对于剩余的房款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作为购房者,此时......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


·2023醉酒驾驶怎么处罚内容是什么?
      2023醉酒驾驶怎么处罚内容是什么?1、2018醉酒驾驶怎么处罚?最新酒驾处罚标准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


·专利查询方式?
      专利查询方式有哪些(一)专利查询的方式1、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公开的数据库中进行一般查询;2、可以委托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专业的查询;3、可以......


·交通事故被免责的情形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被免责的情形包括什么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


·吉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一、吉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


·拘役过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拘役过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曾经被判处拘役刑的,说明曾经犯过罪,既然犯过罪,有犯罪记录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