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地规范土地征收工作,温州政府出台了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出,既安置好了被征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方便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但很多朋友对新出台的征地补偿政策不是很清楚,处于一知半解的情况,下面我们为您解惑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市区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市区范围统一为一个区片,区片综合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农用地(除菜地外)、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亩土地补偿费为2.4万元;征收菜地每亩土地补偿费为3万元;
  
  2、安置补助费:征收集体农用地(除菜地外)、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亩安置补助费为4.8万元;征收菜地每亩安置补助费为5.4万元。
  
  二、条青苗补偿费以当季作物的产值适当补偿,无青苗不补偿。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1、水田、旱地每亩0.12万元;
  
  2、菜地每亩0.18万元;
  
  3、盛果园每亩1.04万元,始果园、衰退果园每亩0.78万元,幼果园每亩0.52万元,茶园等参照处理;
  
  4、一年生林木种苗每亩补偿1.8万元,两年生以上林木种苗每亩补偿2.5万元。
  
  三、被征收土地上的林木、道坦、农业附属设施、坟墓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另行制订。
  
  四、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告知书送达后抢种的树木、农作物或者建造的设施不予补偿。
  
  五、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按下列规定分配使用: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安置补助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3、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六、依法及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未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单位可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单位和农民不得拖延交地。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七、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的10%,用于被征地单位处理承包户零星漏项补偿和工作费用。
  
  八、根据征收集体农用地(除黄海标高10米以上林地外)面积,每亩核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安置指标。
  
  九、住宅用房安置指标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置,并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委托政府公开出让;
  
  2、由政府有偿收回;
  
  3、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住宅用房安置指标应当集中使用,鼓励住宅用房安置指标与本乡镇(街道)内的其他村合并使用或者与其他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联合建设。使用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原则上选址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涉及跨乡镇(街道)选址的,由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审定。
  
  十、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所落实的地块委托政府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的,其出让收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由政府通过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返还。鼓励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由政府有偿收回,收回价格由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审定。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其土地使用权由国土资源部门报经批准后协议出让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出让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全额缴入国库,再由政府通过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返还。
  
  十一、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建立村级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结算制度,对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核定、使用等收支情况实行台帐管理,加强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管理。
  
  该标准中明确了不同地种的补偿标准,补偿分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两种补偿又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情况,同时补偿的标准又会有些差异。希望以上的内容对您会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


·刑法修正案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区别与民法,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惩罚犯罪以及保卫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我国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不断地完善立法以达到与今天的社会相适应。......


·一、离婚财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财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在填写离婚时财产明细清单时,种类、特征和数量必须客观、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坐落地,物品存放处,存款账号真实,物......


·什么是代通知金  
      什么是代通知金  1、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


·犯了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犯了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怎么量刑处罚?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什么是非法集资的行为?
      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各种犯罪手段也在不断进步之中。有很多让人防不胜防的犯罪陷阱,尤其是在非法集资这一问题上。目前为止,也已经有很多落入非法集......


·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


·一、对于打麻将赌博怎么界定?
      一、对于打麻将赌博怎么界定?一旦赌资较大,就会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各省市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关“赌资较大”的标准,有的地区个人参赌金额超过100元......


·醉驾入刑新标准:
      醉驾入刑新标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同时开车上路。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驾入......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房产证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一、店面转租单方违约转让费退吗?
      一、店面转租单方违约转让费退吗?退的,只要是没有违约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那么另一方就应当退回转让费,并且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