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一、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管是什么企业,其发生的费用,可以按与商品或产品的关系,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直接费用是指费用发生时,可以直接认定应记入某种产品或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如工业企业生产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生产工人工资等;间接费用是指应由几种或全部产品、商品共同负担的费用,如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是指那些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这些费用确实为赚取利润而发生,但又与特定的收入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它被认为是为赚取整体收入而发生,应该在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2006年新会计制度改为“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在制造企业中,营业费用就是销售费用。而在商业性企业中,由于进货费用也全部作为期间费用,因此,营业费用不仅包括销售费用,还包括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费用”科目,反映营业费用的发生及结转。发生营业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管理费用
  
  企业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反映管理费用的发生及结转。发生管理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用”、“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商品流通企业可以不设“管理费用”科目,将上述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并入“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管理费用”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应注意的是,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反映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发生财务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应冲减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该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财务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什么是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period cost)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营业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关,而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即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是不能列入产品制造成本,而在发生的当期从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我们经常说的“当期费用”一般就是指狭义的当期期间费用,也就是某个特定会计期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如果广义的理解,当期费用应该包括当期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
  
  项目期间费用不属于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期间所支出的费用,那么,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期间费用,包含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由于难以认定其具体产品的归属,故而不属于营业成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判缓刑给法院交罚金吗?
      判缓刑给法院交罚金吗?判缓刑并不需要给法院交罚金,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驾驶员在执行......


·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都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就是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我们为......


·一、交通事故对方手机损坏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手机损坏赔偿吗?在交通事故中对方的手机损坏肯定是需要赔偿的。1、首先要报警,由警方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决定手机如何......


·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一、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第一,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争议,签署离婚协议之后直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第二,如果双方有争议,就需要通过......


·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怎么办?
      在我国住房对我们的意义非常重大,不但体现我们家的概念,还体现了我们对生活的追求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二手房由于价格便宜,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在我国的......


·如果公民欠小贷会批捕吗?
      一、如果公民欠小贷会批捕吗?公民欠小贷一般不会批捕,但如果在借贷过程中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可涉嫌诈骗犯罪仅仅只是民间借贷不能偿还的,属......


·哪些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
      哪些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


·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所谓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一审普通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能转让吗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能转让吗?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的时候要在公司章程中写清法人信息。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会担任公司法人,......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