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产的转让,可以是因为买卖,也可能是因为赠与或继承,但不
一、转让房产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5、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6、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斋提供的材料相同。
二、办理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房产,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没有房地产经营权的单位转让房产,必须委托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进行交易;
2、转让方必须领有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尚末领取房地产证的,不得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
3、如果房产已作为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房产所有权人未经抵押权人明示同意,不得转让;
4、房产为数人共同共有的,转让房产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转让共有房产。
三、哪些情况要进行房产过户公证呢?
不是所有房产过户都要办理公证的,比如商品房买卖进行房产过户时就不用公证,同样二手房交易过户也不需要公证,那么哪些情况要进行房产过户公证呢?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我国目前需要办理公证的共有四类房产。
(一)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二)赠与房产办理过户。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三)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四)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在转让房产的过程中,办理公证手续是必须的,而此时也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至于转让房产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而在办理公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当事人根据认定的结果才能实际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吗......
·关押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关押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关押则是......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司各部门的同事之间可能是因为存在着竞争的压力,所以有的时候面和心不和这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可是有少部分特......
·流硫拔毁容可以缓刑吗?
流硫拔毁容可以缓刑吗?可以缓刑,前提是要符合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费用是多少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费用是多少,谁承担呢?医疗的鉴定费是负责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负责收取的。当我们发生了医疗事故技术问题需要经......
·婚姻法规定几年才算自动离婚?
婚姻法规定几年才算自动离婚?婚姻法规定几年都算自动离婚,即使终身不见也不能算是自动离婚,法律规定分居两年视为威情破裂,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离婚......
·程序上管辖权移送大概要多久
一,程序上管辖权移送大概要多久移送管辖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解除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解除了,不再履行合同的相关条例。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使给合同的解除受法律的保护。所......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