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可以吗

现如今,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孩子抚养权权的问题和财产问题一直都离婚最难处理的两大问题。对于孩子户口的问题也是离婚的夫妻双方争论不休的,女方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但是男方也会提出同样的要求,导致离婚难以进行。但是如何解决抚养权和户口的问题,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可以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也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1、离婚证;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二) 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二、孩子可以改名字随母亲的吗
  (1)孩子能改姓名吗?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2)孩子改姓名流程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上面说到,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那么,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这既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女方也在积极的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和户口,这也是为了让孩子能和自己生活在一起,这样也是对孩子的未来负责。但是另一方也会争夺的,孩子是夫妻双方的,离婚了,但都想得到抚养权,都希望自己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但是最终孩子的抚养权只能给一方。法院最终判决抚养权会站在孩子的角度的,对孩子有利的一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甘肃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甘肃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一、甘肃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含义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为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划分等级分为几种?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划分等级分为几种?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


·转贷协议参考格式
      (借款人名称)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使用    (国家名称)(贷款种类)贷款的转贷协议    年  月  日    鉴于(借款人名称)......


·诉的标的与诉讼请求是不是一回事?
      诉的标的与诉讼请求是不是一回事?一、诉的标的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本质不同诉讼请求是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


·行政处罚比例原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比例原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


·原告离婚起诉怎么算自动撤诉
      原告离婚起诉怎么算自动撤诉?1、原告或者上诉人接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既不预交费用,也不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及申请缓......


·怀孕离婚打胎赔偿多少?
      怀孕离婚打胎赔偿多少?因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妊娠,以及女方的自愿终止妊娠,都不应属于男方对于女方人身权利的侵害。既然谈不上侵权,就不......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流堤坝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都属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建设工程项......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如果是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电动车,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追认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追认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认定合同追认。一般说来,被代理人应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追认,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


·监外执行的条件2023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