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1、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3、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要求出租方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双方签署土地租赁合同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自由租用的说法是不存在的,自由都是相对的,符合了上述条件后,国有土地才可以进行出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营范围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营范围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营范围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
·邯郸专打医患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邯郸专打医患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
·元旦加班费可以拿多少
若单位因为生产需要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话,则就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但是具体在不同的时间加班,可能计算......
·行政不作为法律工地有哪些规定
行政不作为法律工地有哪些规定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于汇票承兑具体是指什么?
关于汇票承兑具体是指什么?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
·刑事案件立功的条件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功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
·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生效时间
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难免不会发生摩擦。当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员工之后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员工的劳动......
·诉讼离婚律师费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在诉讼离婚中,法律方面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要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但现实中有的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往往就会选择聘请律师。然而请律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