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单位的,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的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申请人是个人的,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的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本人。
  
  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4,必须要在合同时间范围内并且及时申报。
  
  二、申请工伤认定是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由此可见,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本人提出,在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一栏中,如果是单位申请的,就要写劳动关系;本人申请的,则直接写本人即可。另外,除了工伤认识申请表外,职工还要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等资料。顺利的话,一个月内可以拿到工伤认定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离婚协议书要交到民政局去领离婚证。夫妻的离婚协议书由谁来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夫妻协商一致都可以作为书写的主体,......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公有房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


·一、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1、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实施使用,为社会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一般是由委托方也就是发包房......


·一、随时通知的即时辞职是什么?
      一、随时通知的即时辞职是什么随时通知辞职是指劳动者在辞职时需履行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得不辞而别。应用随时通知辞职的权利,必须满足《劳动合同......


·公司法注销股东的影响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就是国家为了规范公司运作而制定的法律。今天有一个网友向我们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法注销股东的影响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这个问题,我们查......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


·军人构成重婚如何处理?
      军人构成重婚如何处理?一、军人构成重婚如何处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庭一定会判离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庭一定会判离吗?1、若无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