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教师工伤认定的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任何行业都会有工伤发生,近年来,关于教师工伤认定的案例也是存在的,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工伤的认定,保障受伤老师的合法权益,教师工伤认定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过程也是十分规范的。所有的案例表明教师工伤认定必须依照标准来,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是具体的认定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关于教师工伤认定的案例的法律依据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工伤认定的过程和制度都去非常的严格的,所有的工伤认定必须符合工伤认定相关的条例和法规,确保当事人在经过工伤认定以后能够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伤赔偿。如果您对于工伤认定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小额信用贷款要提供哪些资料
      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应提交的资料:1、《中国银行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申请表》;2、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3、当地......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


·持枪抢劫金店判几年
      新闻里面经常报道,有歹徒持枪抢劫了金店,此时对于金店来说,损失肯定是巨大的。至于行为人,此时是构成了抢劫罪的,并且属于其中较为严重的情节,即......


·哪些情形下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在婚姻存续
      哪些情形下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多少钱?
      一、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多少钱?不需要,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第六条 县级以上......


·哺乳假从哪一天开始算2023
      哺乳假从哪一天开始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


·刑事诉讼法撤诉是怎么规定的
      您都知道我国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我国有权提起公诉的机关,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由检察院起诉的,在实践当中也存......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正常的婚假可扣工资吗?
      正常的婚假可扣工资吗?一、正常的婚假可扣工资吗?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在职工应享有的婚假期间扣发职工工资。一般情况下,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


·该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认定,往往是在夫妻即将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此时对财产做出区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财产分割。那么您知道怎么认定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