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抢救财产外,还要及时的将事故车辆拖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进而引发其他的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如果是因为车辆受损无法自行行驶移动,需要拖车进行移动运输的话,此部分费用应该由本事故责任方来承担;如果是因为交警扣车调查而发生的拖车费用,原则上不属于事故直接损失部分,法律上不支持向责任方索赔,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二、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支付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拖车费由谁承担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费用很多,不仅仅是拖车费,还是鉴定费、停车费等等。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执行国家赔偿规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执行国家赔偿规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婚后继承的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如何计算?一、拘留主要有哪些说到拘留大家可能首先会想起来犯罪、坐牢、看守所等画面。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拘留都是因犯罪而起......


·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
      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


·辞退正式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正式员工怎么赔偿?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煤矿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煤矿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样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只有在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当事人发生意外,如被告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当事人......


·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复利?
      在民间借贷中,有些出借人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息,会与借款人约定复利。那么,在我国,民间借贷中是否允许复利呢?这是出于借款双方约定了利息的情况而言。......


·涉外房产纠纷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涉外房产纠纷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房产纠纷,涉外因素包含两种可能,一种是主体涉外,一种是内容涉外。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房产纠纷,有一定的原则,......


·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
      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公众责任险,顾名思义,它是以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的,它的特点在于标的无形、范围较广、形式丰富,因此深受很多人喜爱。那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