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年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频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会造成人身损害,为了确定受伤程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一般来说,司法鉴定需哟在短期内进行,然而有些疾病一时不会显现出来,需要隔一段时间后再行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年?
  一、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应当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0日,特殊情况经报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由此可见,公安机关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跨度从10日内至70日内之间,一般为10日内。
  二、司法鉴定的主体
  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则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十日内进行鉴定,不存在期限是多少年的说法,这也就回答了“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年”这个问题,司法鉴定机关需要爱限定期限内得出鉴定结果,相关单位需要以鉴定结果为依据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很轻但拖延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很轻但拖延不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人伤很轻但拖延不处理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一般交警方面在处理此类事故......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一、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


·新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
      新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也同步开始施行,同时也......


·父亲房子没有遗嘱会怎样?
      父亲房子没有遗嘱会怎样?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


·信用卡抓人是吓唬人吗
      信用卡抓人是吓唬人吗?信用卡抓人,显然不是吓唬人的,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诉讼时效届满后电话催收会引起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电话催收会引起中断吗?诉讼时效届满后电话催收不再会引起中断;诉讼时效届满的话法院是不在进行保护权利人的相关权益。所以在此进行催......


·最新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新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


·男性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
      男性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谈到家庭暴力,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女性,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例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男性。如今家庭暴力已经不是单纯......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


·承租人不交房租怎么办
      承租人不交房租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


·承诺的撤回权是什么意思?
      承诺的撤回权是什么意思?承诺的撤回权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发生阻止承诺生效的效力,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