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赋予了其法律性质,为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我们不能忽视其社会责任,每个人尤其是司法职业者更应更深入的去了解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把这一责任更好的去履行,接下来一起看相关的一些内容吧。
  
  
  一、司法鉴定为什么对社会负有重大责任
  
  司法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事实认定,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由于鉴定意见在诉讼活动中的特殊功能和居于证据中的核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审判质量,也往往影响到司法公正实现的程度。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如何履行好鉴定职业赋予的社会责任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思考和回答的课题。十年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唯有规范管理才是鉴定机构的立身之本。才能更好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
  
  二、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1、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
  
  
  司法鉴定机构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2、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的含义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是指司法鉴定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而应受到的法律制裁.
  
  3、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由于司法鉴定人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担承的刑事法律责任
  
  (二)民事责任? 司法鉴定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契约责任,同时也包括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被鉴定人的侵权责任.
  
  (三)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因司法鉴定人违反行政法规所应担承的行政法律责任.
  
  
  二、从几方面促进司法鉴定社会责任感的加强
  
  1、狠抓“硬件建设”,立足标准,整体规划,重点先投,分步到位,逐步实现了办公场所美化,办公设备自动化,标识、标牌规范化,服务设施人性化的要求,为鉴定人施展才华搭建一个好的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一个称心如意的鉴定环境。
  
  2、狠抓“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上,我们起步比较早,当时还是有一些困惑,因为机构人员结构比较特殊,有原司法机关退休返聘的、有临床兼职的,能否寻求一种既能管得住又不挫伤积极性的办法?基于这种思考,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及本所实际,制定了鉴定纪律、工作流程、财务、档案、岗位职责等27个方面的制度。除了制度全履盖,管理不留盲区、死角,更重要的是不让制度停留于墙上、纸上,而是让每位员工入心入脑、付之于行动,做到上岗有责、违责必纠,用制度管人、管事,将鉴定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3、狠抓“队伍建设”,明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管理目标,做到“三个三”,力求“三个确保”。第一是“三专”,即专职负责人、专职鉴定人、专职内勤员,确保鉴定机构日常工作有序运行;第二是“三结合”,即鉴定队伍队伍老、中、轻三结合,确保鉴定队伍梯队健康发展;第三是“三统一”,即统一着装上岗、统一悬挂工作牌、统一文明用语,确保鉴定队伍良好形象。
  
  4、狠抓“能力建设”, 在能力建设上,我们历来舍得投入、用心投入。本着培养和提高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应诉能力为目的,拟定了以法医临床“三基”为重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兼顾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持续更新的培训教育计划,购买一批与司法鉴定相关的理论书籍并适时更新,采取自学、培训、继续教育、案例评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
  
  5、狠抓“质量建设”,坚持把质量建设作为管理的永恒主题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视为鉴定工作的生命线。对机构质量管理手段进行了提档升级,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结合鉴定工作运行特点,建立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为核心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全所进行宣贯培训,形成了鉴定行为受控、鉴定过程监督、鉴定结果可追溯、鉴定质量持续改进的质控工作新局面。
  
  司法鉴定要走在不断优化成长的路上,要立得住扎实基础的脚跟,要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职业素质,要不断克服司法鉴定的困难扩大队伍,要加强培训提高从未能力,要让司法鉴定制度实施好不断完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
      为了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等相关事项在劳动......


·制假造假是种什么行为是什么罪
      制假造假是种违法行为,严重就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


·租门面赶上修路拆迁怎么办
      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要求房东对征地拆迁和合同变动对自己权利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赔偿,一般可以要求房东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费、......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


·工程误工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工程误工费会计分录怎么做?1、付给工程队的误工费应该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办法做账;会计分录①发生时借:建设安装投资_____贷:应付工程款(误工......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二审刑事案件发回重审侦查的情形有哪些?
      二审刑事案件发回重审侦查的情形有哪些?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


·持刀抢劫罪要多久才开庭
      持刀抢劫,这是一个当今频发的案件,对于很多受害人的家庭可能很想知道持刀抢劫罪要多久才开庭,因为希望给自己一个公道,今天就让律师为您讲解持刀抢......


·劳动补偿金个税是怎么算的
      劳动补偿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经济补偿,一般在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此时劳动者获得的劳动补偿金是否......


·民事诉讼行为概念是什么?
      民事诉讼行为概念是什么?一、民事诉讼行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行为指民事诉讼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一定的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是民事诉讼上的主要......


·发明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发明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一、发明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发明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两者的适用情况不同,著作权分软件的版权和作品(类如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