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工程的承包、发包,是一种工程的经营模式,买卖双方通过投标竞争来争取工程,完成后获利。随着近年来国家新政策的颁布,全国各地的重建新建项目日益增多,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要不然项目增多而市场混乱将不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究竟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呢?1、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4、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5、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7、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9、招标标底应当依据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10、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对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1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由此可以看出,工程的承包发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价格进行适当的调整,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对款项进行结算,一旦发现工程中出现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举报,以此来维护工程承包发包经营环境的稳定,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肇事逃逸对方原谅了还需要处罚吗?
      肇事逃逸对方原谅了还需要处罚吗?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即使对方原谅了还是处罚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


·对运输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规定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法律规定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一、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有多种,但一般来说,无论哪一个企业都会存在债权债务的问题,来源有像贷款,债务等多方面的事情。如果一家......


·辞退员工离职日期怎么界定?
      辞退员工离职日期怎么界定?员工被解雇离职日期应该是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离职的时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什么时候离职,就应该什么时候离职。......


·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护人?
      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护人有哪些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护人有哪些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


·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在确定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时候,那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不过此时夫妻离婚......


·前夫不还贷款怎么办
      首先可以拿着协议证件到银行说明情况,看银行能否办理转移。或者保存前夫的欠条,不还款的情况下去银行起诉,用欠条进行抗辩。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


·如何保护网贷的出借人 如何保护网贷的借款人
      网络贷款其实主要指的就是P2P,其中也是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而很多时候就会出现借款人借钱不还的情况,这对出借人来讲利益是会受到很大的损害。那在网......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


·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
      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一、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两年不同居也是不能自动离婚的;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