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缴纳社保费

劳动者若想要在退休之后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那在尚未退休之前,就需要按照规定先缴纳相应的社保费。我国关于社保费的缴纳方式作出了详细的区分,那究竟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缴纳社保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社保费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参保单位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到自身开户银行缴纳;
  
  2、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社保费包括哪些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概念: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费纳费人
  
  具体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自由职业者、农民合同工。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缴费人员缴费率为20%。 事业单位:对费率的规定因地区不同而各不相同,具体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3、费率和计费依据
  
  企业缴费费率为20%左右,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企业职工个人费率为8%,计费依据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事业单位费率不同,职工计费依据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为计费依据。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4、基本养老金的使用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具体的政策是由劳动部门制定和解释。
  
  (二)失业保险费
  
  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1、失业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失业保险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费率和计费依据
  
  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为2%,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为1%; 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4、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
  
  概念: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
  
  1、基本医疗保险费纳费人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3、费率和计费依据
  
  单位缴费的费率在6%左右,职工个人的费率为2%。 企业缴费部分的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个人缴费的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四)工伤保险费
  
  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时,获得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享受职业康复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制度。
  
  1、工伤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2、工伤保险缴费
  
  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
  
  3、费率和计费依据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立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立若干费率档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经办机构调整。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
  
  4、工伤保险金的使用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职工因工致残的,按照《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1994]第45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生育保险费
  
  概念: 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制度。
  
  1、生育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2、生育保险缴费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
  
  3、费率和计费依据
  
  费率为1%,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
  
  4、生育保险基金使用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可领取下列生育保险费用: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发的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从怀孕到生育期间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因生育直接引发感染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发的男方护理假工资。
  
  我国的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而针对不同的保险内容,对应的社保费缴纳比例就是不一样的。并且,其中只有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是可以由个人单独进行购买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如今的建筑工程是非常多的,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每天都在发生着,正是因为工程越来越多,所以说,对工程质量的检验是很有必要......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
      由于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都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并且免责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在法律后果上具有一致点,如都会导致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所以,在司法......


·合同生效可以退吗
      合同生效可以退吗一、合同生效可以退吗?合同生效可以退吗?答案是肯定的,可以退掉解除合同。但是会涉及的许多与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问题。二、合同......


·婚姻无效确认之诉的说法正确吗?
      婚姻无效确认之诉的说法正确吗?在民事诉讼上的确认之诉是不需要被告的,之间请求法院确认存在夫妻关系即可,如果涉及其他纠纷,可以另案起诉。无效婚......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一、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分配(一)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


·销售假药主犯判多少年?
      销售假药主犯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


·换身份证需要重新拍照吗
      需要的,因为人们的影像是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变化的,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正常使用和不必要的误会,需要重新拍照。携带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到......


·入室抢劫未遂判几年
      对于入室抢劫未遂判几年的问题,其反映的是如何量刑的问题。法律对于抢劫罪规定了基本的法定刑,入室抢劫属于加重情节,未遂属于从轻情节,这就需要搞......


·国有非企业改制的程序是什么?
      国有非企业改制的程序是什么目前市场上的企业改制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的。因为照目前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来看,在我国计划经济市......


·不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可以提出离婚吗?
      不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可以提出离婚吗?一、不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可以提出离婚吗?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权利和义务。即丈夫有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