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的检验越来越严格,投入市场进行使用的建筑都是质量过硬的。广东省的发展,全国人民有目共睹。各种现代化建筑琳琅满目,为了保障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广东省特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是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的详细资料。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施工人员可享哪些权利?
  
  《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其中,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都需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者。
  
  二、处罚不手软
  
  事故报告需依法公布  工地出了事故,公众等不到调查结果?不用担心,今后会让你一目了然!《办法》规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应当有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值得一提的是,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告知相关部门。
  
  三、明确分工 谁审批 谁负责
  
  《办法》强调,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广东市政府秉着对人民和国家利益的负责,制定了各种详细的质量管理条例。对于建筑质量,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处罚的力度也是不小的。所以,各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和后期的检验时,都一定要积极认真的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


·车祸闭合颅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什么有关?
      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什么有关?1、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患者的伤情有关,伤残程度越重,获得的赔偿金也就相应的多一些。具体的伤......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没有造成人员人身伤亡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


·交通事故人伤要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人伤要负刑事责任吗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交......


·在我国开监护人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开监护人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一)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


·高空坠物砸破玻璃伤人怎么办
      如今的中国,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比比皆是,似乎鉴定建筑好坏的前提条件就是这楼的高度是多少,高楼的耸立不仅使城市缺乏文化底蕴,更要命的是它还成了意......


·电动车购销合同范本
      电动车购销合同范本电动车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


·欠钱不还起诉不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不了怎么办?但是债权人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