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承包出去的话,会和施工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往往会在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扣留一部分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交付后,如果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金用来承担维修及赔偿损失。那么,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二、建筑工程质保金条款应该规定哪些?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三、如何退还建筑工程质保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国务院最新政策,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由5%下调到3%。这样一来,可以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减少资金占用成本。并且按照规定,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期限最长为两年。关于质保金比例、预留期限、支付方式及返还方式,双方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写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卖假货构成商标侵权吗
      构成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1、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技术性强的工作,对项目从施工到完成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各类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


·一、签了竞业协议怎么离职?
      一、签了竞业协议怎么离职?《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


·如别人进行诽谤怎样告诽谤罪?
      如别人进行诽谤怎样告诽谤罪?(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一、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怎么提升?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怎么提升?1、增加票面价值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如股东新缴纳股款。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


·一、老人财产分割诉讼请求的内容有哪些?
      一、老人财产分割诉讼请求的内容有哪些?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住址、电话、邮政......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一、什么是建设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交通事故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