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

在夫妻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其实并不仅仅是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就算完了,此时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进行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损害到子女的合法利益。那此时夫妻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
  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 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 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 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少?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实践中,一次性支付可以,而分期支付也可以。在分期支付里面就分为了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以及按年支付等等。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年年交吗,有何作用?
      交强险,即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相信对于各位车主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实际中,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为自己的机动车进行投保,参加保险。可......


·批捕后在逃的是否需要发布公告
      批捕后在逃的是否需要发布公告需要,对于通缉令,警方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可以向社会公布、可以全国通缉、也可以在一定区域内通缉。......


·放弃资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放弃资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放弃资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


·一、孩子可以起诉索要抚养费吗?
      一、孩子可以起诉索要抚养费吗?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不直接......


·怎样区分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


·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实习工资一般多少?一般是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数额要看工作岗位和所在地区,没......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来,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而说到结婚的条件,具体分为了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结......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一、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职工债权不需要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即可。《中华人民共......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一个公司的注册需要很多的资金,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减少注册资金是有一定的特别规定的,减少注册资本有很多的......


·一、职工医保停交多久作废?
      一、职工医保停交多久作废?医保断交后,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只是停缴保费的次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账户余额还是能正常使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