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超退休年龄工伤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有的人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认为自己身体还可以,也有可能是出于生活的需要,而选择继续工作劳动。那在这种情况下,超退休年龄工伤的话,此时是否可以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呢?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超退休年龄工伤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论的问题进行了明确。《意见(二)》提出,
  
  1、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2、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3、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二、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实践中,要是劳动者超过了退休年龄之后还继续工作的话,此时已经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而用人单位也不会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此时要是劳动者超退休年龄工伤的话,虽然无法获得工伤保险机构的赔偿,但此时却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主体名称变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主体名称变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个完整的民事诉讼应该是有各种诉讼主体共同组成的,且提到民事诉讼主体,不像您所想的就是包括原告被告这......


·未成年人犯罪会构成累犯吗?有哪些内容
      现在我国犯罪人群逐渐年轻化,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逐年增加。其中有这样的案例,有些未成年人犯罪后,在相关处罚结束后又去犯罪了。那么针对这样情况,未......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夫妻离婚最常见的纠纷问题无疑就是子女抚养权和离婚财产这两个问题,对于2017年最新的婚姻法的修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也作出了相关的调整,那么新婚......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保护的期间,错过了这段期间,该项权利则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之间因为债务问题而产生了纠纷......


·遗嘱有效必须具有哪些必要条件?
      遗嘱有效必须具有哪些必要条件?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律师向侦查机关出具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哪些
      一,律师向侦查机关出具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哪些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有无犯罪事实;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


·提起自诉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对于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刑事自诉。但公民提起刑事自诉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提起自诉的条件都包括......


·有些人在微信上被别人骗钱了,由于微信是腾讯公司的,于是他就会
      有些人在微信上被别人骗钱了,由于微信是腾讯公司的,于是他就会向腾讯公司举报说自己微信被骗举报,希望腾讯公司可以冻结该微信账户的金额,将自己被......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多久会执行
      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立刻抓人,但法律中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如果欠款拒不归还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处了强制执行的话,那么肯定会抓人的。如果拒不履......


·天津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酷暑夏季的到来,劳动者对天津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也就格外的关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还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各......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为多久?投标截止日期(此处应为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是精确时间)是您提交投标文件的最晩时间,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