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有哪些?私募进行的投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募集资金→选择投资对象→退出,私募资金的募集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长期占有投资的财产而是通过此融资行为为企业单来更大的收益。较为完善的退出机制是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对象时比较关注的,你是否知道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讲,国际上比较普遍的退出方式有三种,分别是IPO上市、出售和清算,其中,出售又分为企业并购、股权回购。
  1、首次公开发行(IPO)
  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投资的企业运作到资本市场上市,然后再公开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权以实现退出。目前,A股已经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退出通道。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基本上选择的都是IPO的方式。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中,以IPO方式的价值最大,收益程度最高,其投资回报率往往大幅度超出预期,能够为PE及被投资企业带来最大经济效应。
  2、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即企业兼并和收购,是指其他企业通过兼并和收购被投资企业,从而通过出让所持股份给收购方以谋求资本增值以退出企业。企业并购也是PE基金比较理想的退出方式,在PE基金进入较早,所投资企业股权增值很高的情况下,即使企业上市的可能性很大,有些PE基金业愿意选择转让股权变现退出,这都是稳健型PE基金愿意采取的策略。通过并购,出售企业的股权可以立即收回现金或可流通证券,这使得投资人可以立即从企业中全身而退,也使得LP(有限合伙人)可以立即取得现金或可流通证券的利润分配,PE可以选择在较短时间内收回资本后,继续寻找前景更好的项目进行投资。
  3、股权回购
  股权回购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被投资企业、股东或管理层等将PE基金持有的股份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回购企业股份,进而PE退出投资。企业的经理和管理人员,通常对公司都非常了解,他们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资产达到一定规模、财务状况良好,但尚未达到公开上市的要求时,若企业管理者充分相信企业的未来,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内部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这种投资操作简便,投资时间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迅速而彻底的退出,比较适合投资额比较小的投资。
  4、清算
  如果被投资企业不再拥有继续成长的可能性,或者市场波动导致发展太慢而不足以提供预期的回报,PE基金就应当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破产、解散以清理债权、债务进而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在特定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破产清算,PE基金可以收回一定的投资额,避免继续经营活动导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收回的资金可以进入到下一个新的投资循环。其中公认的较为完善的退出机制是国际上较为常见的三种退出方式。企业并购以及股权回购是企业正常的活动,清算即意味着公司解散。不同的退出方式投资者可以得到的权益是不一样的。在投资之前,建议各位理财的朋友先了解下投资对象的经营现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装修拖延无关费用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上的装修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受伤者的误工时间......


·一、网上营业执照办理app?
      一、网上营业执照办理app有哪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是指无纸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审查核准、网上核发执照、网上自动存档、网上公示”的全流程......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旷工被公司辞退能领失业金吗?
      旷工被公司辞退能领失业金吗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贩毒人员贩毒十一公斤判多少年
      贩毒人员贩毒十一公斤判多少年贩毒十一公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


·离婚给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给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给予经济补偿时辞退员工能税前扣除吗?
      给予经济补偿时辞退员工能税前扣除吗?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税务机关的上述处理意见值得商榷......


·已到十八岁犯有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


·当事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拼装或报废车被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