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司法鉴定必须听证吗
一、组织司法鉴定听证会的目的、意义
1、组织听证会可以给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充分陈述和表达的机会,使双方的权利进一步得到尊重和维护;
2、通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过程的详细陈述,更加细致还原案件原貌,弥补书面材料存在的不足,让鉴定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争议的焦点;
3、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实;
4、通过对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沟通,使当事人和鉴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
5、承办法官主持或参与听证会,法官和鉴定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可以使法官和鉴定人对案件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6、因为鉴定过程更加透明、公开,诉讼当事人普遍参与,所以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鉴定意见更加容易被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所理解和接受。
二、 通过司法鉴定听证会解决的问题
1、鉴定委托事项的审查和修正
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案由可有不同,但究其本质应属民事诉讼,按照侵权责任法的一般理解,在委托此类案件的司法鉴定时,其核心委托事项主要是:医疗单位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或过失);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过错(或过失)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的参与度如何确定等方面。
2、鉴定材料的审查、补充和认可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鉴定材料在司法鉴定中的作用不说自明。收到法院移交的鉴定材料后,鉴定人应对鉴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明确现有材料对于鉴定委托事项是否已经完整、充分,能否据此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材料不完整的应书面通知委托法院予以补充。
三、司法鉴定听证会前的准备
1、在举行听证会前7天时间以上向案件委托法院送达商请法院举行听证会的函,送达通
知患方参加听证会的函和通知医方参加听证会的函,以便各方做好参加听证会的准备。内容包括:
⑴、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否参加听证会是当事人的权利,并非强制性规定,逾期未出席的视为当事人放弃参加听证会的权利,听证会仍按时举行;
⑵、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鉴定机构的联系电话。
⑶、当事人应准备的材料,如身份证、律师证、授权委托书,鉴定材料不齐时告知应补充提交的材料,补充提交的材料应在听证会前交法院质证和认证;提交陈述书,并告知陈述书的主要内容;
⑷、介绍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基本情况,有回避要求的向法院或鉴定机构提出,并说明理由;
⑸、每方参加听证会的人数限定在3人以内。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必须听证,司法鉴定听证会对您的纠纷处理中是十分有帮助的,它有利于还原当时的情况,补充在此之前的相关材料和内容,有利于相关责任的划分。您在司法鉴定听证会之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了解顺利进行听证会的所有要求。以上就是关于司法鉴定听证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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