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订立合同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一旦拟定并签署了合同,就意味着自己许下了不能违反的承诺,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违约后,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
  
  一、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作了如下规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82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为依据,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
  
  (3)受害方对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式应当合理。
  
  二、合同违约处理
  
  (一)单方违约
  
  依《民法典》第57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527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自救手段
  
  依《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三)司法救济
  
  依《民法典》第57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四)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违约也即违反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的行为,在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修理、重做、更换等,比较严重的,遵守合约的一方可以要求建少价款或者报酬。对于补救措施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鱼贯规定进行约定,对于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对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下,如何做好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成为一
      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下,如何做好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成为一项与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工作,只有可信赖的鉴定结果才能当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醉驾造成轻微伤2018年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醉驾造成轻微伤2018年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此你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也需要承担......


·法律上获刑3年缓刑3年什么意思
      法律上获刑3年缓刑3年什么意思判刑3年缓刑3年是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有哪些流程
      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有哪些流程一、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注册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


·杭州市高温费发放政策有哪些?
      有关我国杭州市高温补贴相关规定,除了极少城市没有g高温补贴外其他城市都有。国家法律规定,高温补贴费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能够在夏季正常工作的补贴,也......


·信用卡逾期后能坐火车吗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以非法占......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一、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管辖权异议怎么审理?
      管辖权异议怎么审理?一、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公安机关批捕会通知本人吗?
      一、公安机关批捕会通知本人吗?公安机关批捕之前一般不会通知本人的,逮捕时会向犯罪嫌疑人出具批捕文书,但是逮捕前一般没有提前通知一说。刑事拘留......


·教学视频作品著作权保护吗?
      教学视频作品著作权保护吗?教学视频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只要是作者创作的作品都是可以认定为著作权的,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