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山西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有哪些?

我国的夏季高温补贴政策是国家在考察和根据实际的夏季恶劣工作环境对劳动者作出的补贴,其余人等不能无故克扣、贪污,必须实事求是的把补贴发到规定的劳动者手里。当然,发放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不同省市规定的发放标准来进行。那么,以山西为例,关于山西高温补助2017的发放标准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伏天”气温高、气压低、风速小,人人应注意防暑降温。然而,“三伏天”仍有劳动者坚守工作岗位,比如室外工作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室内工作的司炉工等。
  
  按规定,高温工作者可领高温津贴,那么,天多热算高温?省人社厅明确,结合山西省气象特点,每年6月、7月、8月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
  
  二、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
  
  近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常进入3种误区。
  
  一种情况是,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
  
  比如,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来超过240元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按照规定,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二种情况是,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
  
  比如,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企业因此认为,公司巡检工不享受高温津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企业的这种做法也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企业应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企业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企业不能完全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太原市六城区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达1620元。有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效益虽然不好,但已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并且算上高温津贴,员工工资也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企业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声称其工资待遇已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省人社厅明确,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此外,山西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根据关于山西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有哪些的主要内容,我们发现高温补贴是一种政策,一种必须实施、法律规定的政策。而且实施过程还必须严格守法,一定要严格落实到需要高温补贴的劳动者手中。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间接证据互补的作用是什么
      间接证据互补的作用是什么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情况,因此需要相互佐证才能发挥更大的证据效力。现实案例中,不可能都有直接证据如此理想,因此......


·上海市医患投诉处理流程
      上海市医患投诉处理流程一、医疗投诉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工伤申认定用人单位意见就是对员工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以及是如何受的工伤等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1、一般在员工......


·发错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理?
      发错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理?征收收到的经济补偿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决议分配,如果发放错误的,应该回收征地补偿款,然后再重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


·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
      现在很多大城市为调控房价,都对商品房买卖进行了限购。不少家庭达不到二套房购买条件,于是就有人打起了歪脑筋,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拿到购房资格,等买......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最近今年,甘肃省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在政府搞建设过程中,势必要征收到农民的一些土地。落......


·五荒地承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五荒地承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一)、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还建房?城市为了统一建设和规划,需要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为了妥善安置拆迁户,政府会根......


·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很多父母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往往以离婚形式来结束这段婚姻。离婚中就要涉及房子,孩子等等的问题,法律为了保障法双方之......


·拉皮条一次犯法吗
      犯法。拉皮条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刑......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