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如果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四)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二、再婚后怎样可以争取到以前孩子的抚养权
(一)作为孩子母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是孩子的母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意见要随母亲生活的。
(二)作为孩子父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父亲生活的。
其实,当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的,这是需要我们准备一些证据,到法院去提起相应的诉讼。但是,关于变更抚养权是否成功的问题,是不能做出明确的答复,受理案件的法院的法官会根据一些证据是由来作出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一、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
·私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是什么?
私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是什么?一、私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是什么?1、提供聘请人生活、学习、工作和投资中涉及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法律事务咨询,......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男方同意离婚协议书约定女方不付抚养费(一)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婚只是他们的婚姻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还是要继......
·单位倒闭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单位倒闭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
·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
一,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1,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刑法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
·物业费滞纳金合法吗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收取物业费滞纳金合法吗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
·用人单位用未成年工犯法吗?
用人单位用未成年工犯法吗?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